2009/10/29

首爾街頭的公共藝術


「公共藝術」是很有趣的藝術呈現方式,它把藝術品從藝廊博物館拉到街頭,與民眾親近。就我而言,好的或是有趣的公共藝術,應該讓民眾看到時會不自主發出「哇」一聲的驚豔感,會想多駐足看幾眼、拿出相機合照,或推薦給其他人。因為藝術品與行走個體產生互動,也達到了公共藝術接近人的目的。反之,被我歸類為不好的公共藝術,是那種看了毫無感覺,甚至覺得莫名其妙的東西。這種作品感覺只有作者自己在自HIGH,但完全無法激起想像,這種我偏偏在台灣的車站看了不少。

這回到首爾,當然沒有錯過街頭的公共藝術,有些覺得有趣的如下:

1.躲在大樓旁邊,會嚇人一跳的巨人

2.在巨人附近的流線型公車候車庭,屬於比較概念式的,在首爾這幾天只見到這一座

3.「壓縮比例的人體雕塑」,不是拍照的問題,而是這些雕塑呈現的型態就像被高壓壓
扁似的,攝於步行前往觀賞亂打秀的林蔭大道上

4.仁寺洞徒步區上的機械人,很有愛麗斯夢遊仙境裡機器人的感覺,座落在information center旁邊。

5.仁寺洞創意市集中庭的草莓妹座椅,在韓國,草莓妹像是台灣的彎彎一樣,已是商品化的的產品了

6.三清洞巷內的塗鴉壁畫。三清洞的建築是一系列以典雅風格為主的建物,這一系列塗鴉是在某建築外的一整面白牆上,塗得挺細緻,所以在以古典風格為主體的建築群中不會太突兀。











2009/10/20

缺乏管理 高美溼地「保護區」喊假的

若不是歌手蕭敬騰在高美溼地拍MV時燒鋼琴,以及「瘋台灣」節目在此地玩沙板破壞生態引發撻伐,多數人大概不會注意高美溼地是屬於生態保護區,是一個不該任意侵入或騷擾期間生物的保育空間。然而假日到訪高美溼地,我們發現舉目皆是捲高褲管來此踩水踏泥的遊客,親子共遊者更不忘拿著圓鍬與小水桶來此挖泥捕蟹抓小魚,這一切是如此的自然,以致令人習以為常,「高美野生動物保護區」像是一個只存在紙上,令人覺得遙遠與漠生的詞彙。

在高美溼地這偌大的開放空間中,僅有的大型告示牌只寫著「禁止特定車輛進」及「小心被異物刺傷」,而沒有其他關於生態園區內可為與不可為的明確指引,更不用說是有管理人員勸導或維護區域環境了。舉目四望,除了有一群群在溼地做出不同程度遊憩行為的人們外,溼地週邊則是四處散佈塑膠袋、瓶罐、拖鞋、竹籤等垃圾。此等環境真的是我們所定義的野生動物保護區嗎?

根據高美野生動物保護區公告事項,該區域應該是禁止任意騷擾與採集生物,而生態體驗也應該在申請核准下進行。但該規定顯然徒具虛文,除了前述歌手燒鋼琴與電視節目在濕地滑沙所引發的一陣撻伐外,其他的慢性破壞似乎不在主管單位的環境監看範圍內。即便實際管理上確實存在各式困難,但在現場居然連教育性的指引標示也付之闕如!正因缺乏正確的教育與行為尺度的指引,因此父母帶著小孩來此嬉戲挖掘。或潮間帶上大批人群踩泥踏土的慢性破壞行為就一再被重複。此等現況我們實不該怪罪民眾的無知或缺乏公德心,而是該回頭質問管理單位為何容許情況如此發展。社區營造、永續發展與生態旅遊等響亮口號言猶在耳,但高美溼地的未來環境發展,卻是讓人憂心忡忡。

2009/09/21

從《愛的十個條件》,看見何謂「以商逼政」


高雄電影節要播放「世界維吾爾代表大會」主席熱比婭的紀錄片,媒體用「高雄住房率跌5成 業者不敢講」為標題幫業者澎風,高雄市觀光旅館公會甚至要求市政府撤片以免中國客拒訪高雄。這個倒果為因的事件讓人覺得難過,一方面我沒想過媒體與觀光業者是如此「睿智」,會把水災造成的觀光災損全部計到達賴來訪及熱比婭紀錄片頭上;另一方面我也難過所謂的「台灣觀光業者」是如此短視與脆弱,居然把陸客當作唯一的存續命脈,為避免中國不悅影響觀光客人數,居然還以商逼政戕害到台灣好不容易積累的多元民主價值。

自然災禍本來就是觀光業每年可能面臨的定期風險,而它也是觀光客選擇是否到當地旅遊的重要指標。適逢台灣百年水災中南部災情嚴重,觀光產值短期因此滑落係必然情形。將心比心,觀光客此時此刻來台旅遊意願勢必因此減少或推遲,就人性與市場機制本如此。但部份業者不正視市場機制,反倒把帳全算在達賴來訪及熱比婭紀錄片兩案上,並一廂情願的期盼這些不安因素排除後,陸客就再蜂擁來台促進商機。這種劃地自限與刻意討好的作法,其實潛藏著對中國官方更多的政治期盼:即忽略觀光客心理迴避到災區旅遊的想法,並期待中國官方以鼓勵的形式推動陸客此時來台。在此種心態下,「業者」心中出現了「小警總」式的自我審查機制:無論規模形式,以排除中國政府不悅的項目優先,期望在輸誠示好的形式下得到中國鼓勵。當然未必每個業者都如此權謀私利,很多人可能抱著「表面上的示好形式不拘也萬事可談,重點是賺到陸客的錢,反正我心理不認同」的想法。只可惜這種阿Q心態並不純然是個體唯心主義的表現,它與媒體、政客及民粹結合後,就成民意與選票壓力,逼使政府官員因此讓步。高雄電影節播放熱比婭紀錄片與否一案便是最好例證。

中國當局對熱比婭的紀錄片的反應乃情之使然且意料之中,但畢竟民主台灣已無「禁片禁書」之疇,我們自不當予以自我設限。今天播放的若是讚頌納粹屠殺猶太人、稱許日軍侵略中國的影片,抗議有理,因彼等惡行已昭然若揭舉世皆知;但今天紀錄片的主體是熱比婭,一個推動新疆獨立者,她不像恐怖主義者賓拉登是為多數人道德上不認同,反之,她一如達賴、翁山蘇姬,在除了「母國」之外的國際社會擁有不錯聲望,我們可有合適的道德理由希望不播她的紀錄片?而如果「不願得罪中國政府」是合適的道德理由,那麼台獨大老彭民敏之疇是否也該因此被噤聲?

可惜利令智昏,昧於環境現實的「業者、媒體與政客」的合縱,硬是把文化事件的層級升高到政經問題,把影片播放扯上「大陸遊客大量取消高市酒店訂房」,甚至為了一己之利,意圖在我們心中設立言論審查的小警總!這種損及台灣社會文化自主性且並違反自由社會的氛圍,除了讓我們更為反感外,又豈是多數台灣民眾所能接受的!